本報訊(見習記者黃金)昨天上午9點左右,在友誼路和民主街交會處,一輛沒有懸掛車牌的通用轎車與一輛闖紅燈的電動車發生擦碰。正在雙方為賠償一事起爭執時,轎車司機偷偷從駕駛室拿出車牌準備安上,被圍觀市民捉了“現行”。   目睹事件經過的讓先生說,就在雙方為賠償討價還價的時候,電動車主撥打了報警電話。轎車女司機見狀,趕緊從駕駛室拿出車牌準備安上。讓先生制止了女車主的行為:“撞到人怎麼辦?現在才想到安牌照?”   10分鐘後,交警來到現場,讓先生又向交警反映了這一情況。民警發現轎車沒有牌照,對轎車司機處以扣12分、罰200元的處罰;並對電動車主闖紅燈的行為處以20元的罰款。   (報料:陳先生 獎金50元)  (原標題:轎車被電動車撞上 才想起掛車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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